餐飲加盟簽約要注意什么?(下)
鑒于餐飲加盟簽約必須注意的十大事項這一問題還未講完,在這里小編接著這個話題繼續講。
第六,管理規章的問題
一般的餐飲加盟合約內容十幾二十條,七八十甚至上百條的都有,不過一般都會有這么一條規則,「本合約未盡事宜,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處理。」假如餐飲加盟者遇到這么的景象,最佳請求總部將處理規章附在合約后邊,變成合約的附件。因為處理規章是由總部擬定的,總部能夠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,全歸入其處理規章當中,隨時修正、隨心所欲,到時餐飲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。
第七,對于違約罰則
因為餐飲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,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,在違背合約的罰則上,一般只會列出對于餐飲加盟者的部份,而對總部違背合約部份則只字未提。餐飲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請求,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,尤其是規則總部應供給的服務項目及后勤援助方面,應請求總部的確達到。
第八,關于糾紛之處理
一般的餐飲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,并且一般是以總部所在地之當地法院為管轄法院。為的是假如將來有需求時,總部人員來往鄰近法院對比便利。值得一提的是,曾有某餐飲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,餐飲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,需先通過總部的調停委員會調停。遇此情況時,應先了解調停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?假如均是總部的人員,那么調停的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,而不利于餐飲加盟者。礙于合約,餐飲加盟者又無法疏忽調停委員會,而直接向法院訴訟。因而筆者主張餐飲加盟者在遇到相似的條款時,應請求刪去。
第九,合約終止之處理
當合約停止時,對餐飲加盟者而言,最重要的即是要取回保證金。此刻,總部會檢視餐飲加盟者是不是有違背合約或是積欠貨款,而且,總部可能會請求餐飲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,假如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,總部即交還保證金。但假如發作爭議時,是不是要拆開招牌通常變成兩邊角力的重點。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雇工拆開招牌,餐飲加盟者遇此情況,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。若由餐飲加盟者出資的話,那么招牌「物」的所有權就應歸餐飲加盟者所有,總部盡管具有商標所有權,但不能私行撤除。若真想拆,就有必要透過法院強制執行,假如總部自行撤除,即觸犯了毀損罪。
第十,這是最終一點應注意事項,即是在合約簽立以后,兩邊有必要要各執一份
曾經有某超商連鎖系統與餐飲加盟者簽約以后,總部留二份合約,并未留一份給餐飲加盟者,后來被一狀告到公正交易委員會才改正。所以餐飲加盟者必定要牢記自己保存一份,才干明白了解合約內容,保證本身權益。
以上即是小編今天和大家分享的餐飲加盟簽約時應該注意的事項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,推薦閱讀《餐飲加盟簽約要注意什么?(上)》。更多優廚聯盟餐飲加盟的問題歡迎致電咨詢,免費聯系熱線:15580807779